房企光耀集团宣告破产:“重整计划”未获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

gxq926 2021-9-27 570


据微信公众号“光耀集团管理人”9月26日发布的公告,广东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9月8日出具《民事裁定书》,裁定终止光耀集团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光耀集团”)重整程序并宣告光耀集团破产。

该公告显示,惠州中院于2017年12月11日依法裁定受理光耀集团破产案,经债权人会议两次表决,《光耀集团有限公司重整计划(草案)》均未获得通过。下一步管理人将在法院的指导以及全体债权人和购房者的配合下,依法推进破产清算工作。

据天眼查查询结果,光耀集团成立于2002年4月,法定代表人及董事长均为郭耀名,注册资本1.21亿人民币,由深圳市光耀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全资控股。该公司关联近千条法律诉讼,多数案件涉及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、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等。

公开信息显示,光耀集团曾开发“光耀·银鹰花园”“光耀·荷兰水乡”“光耀·荷兰堡”等众多房产项目,2010年销售金额达到40亿元。该公司在2008年-2011年连续四年业绩翻番,在2007年攀升惠州销售冠军后连续多年蝉联。

2014年,光耀集团曝出资金链危机,多个项目逾期未能交房,且处于停工状态。2018年1月4日,惠州中法院发布公告称,光耀集团正在申请破产重整。截至2016年6月30日,光耀集团资产清查总额约为64亿元,负债清查总额约为79.7亿元,加上为关联公司提供担保产生的负债约26.2亿元,光耀集团总计负债105.94亿元。

2014年5月,光耀集团董事长郭耀名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,光耀集团曾两次尝试通过重组上市,但都以失败告终,并让光耀损耗巨大,资金链由此开始紧绷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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